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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表集成”纳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发文日期:2018-06-15 |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重庆市税务局”)研发了“一表集成”纳税申报辅助系统,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增值税纳税人“一表集成”纳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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