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税收业务专用章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发文日期:2018-06-15 | 全文有效
根据国务院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已组建。为规范税收业务办理,现就税务机关税收业务专用章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税收业务专用章适用范围
税收业务专用章是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业务时,确认资料或出具文书使用的专用公章。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可以使用税收业务专用章。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和税款征收业务等业务时,印章
种类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税收业务专用章式样
税收业务专用章形状为圆形,上方环边为税务机关名称,中间为五角星,下方为“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办税服务厅使用多枚税收业务专用章的,可在“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下方居
中小括号内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以区别使用。(《税收业务专用章》样章见附件)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同时废止。市、县(市、区)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业务专用章的使用仍按照原公告文件的规定执行;合并后启用新的税收业务专用章,适用本公告规定,原业务专
用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