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公布国税系统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的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日期:2017-12-19 | 全文有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等文件要求,我们清理规范了省、市、县三级涉及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证明材料,编制完成了《国税系统涉及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国税系统涉及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补充证明或再证明清单》,现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清单,将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d-n-tax.gov.cn/)同步公布,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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