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取消权责清单部分行政职权事项的公告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17-10-20 | 全文有效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晋政发〔2017〕45号),我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发布)做出如下调整:取消行政征收征用类下的“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代征”子项,同时取消其税收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取消后原“采矿排水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工会经费的代征”项目名称修改为“采矿排水水资源费、工会经费的代征”。
特此公告。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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