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发文日期:2017-10-16 | 全文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新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16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公告 | 2015年5月28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 宣布失效 |
2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 | 2016年4月27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 宣布失效 |
3 | 《转发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机构有关文件的通知》 | 2003年1月6日 | 粤国税发[2003]3 | 全文废止 |
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 2003年1月2日 | 粤国税函[2003]8 | 全文废止 |
5 | 《关于批转<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 2003年5月7日 | 粤国税发[2003]82 | 全文废止 |
6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 2004年8年3日 | 粤国税发[2004]169 | 全文废止 |
7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04年5月11日 | 粤国税电[2004]13 | 全文废止 |
8 | 《关于进一步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通知》 | 2006年2月14日 | 粤国税发[2006]12 | 全文废止 |
9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 | 2008年9月5日 | 粤注税发[2008]6 | 全文废止 |
10 |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4月27日 | 粤国税发[2009]76 | 全文废止 |
11 | 《关于执业注册税务师转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4年29日 | 粤注税发[2009]5 | 全文废止 |
12 | 《转发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2年1月4日 | 粤注税发〔2012〕2号 | 全文废止 |
| 说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国税电〔2004〕13号)中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21号)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列入《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予以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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