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扣除项目营改增前收入部分商品归类特别优惠8%租赁市场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14-05-14 | 全文有效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是指试点纳税人在2013 1 1 日至2013 12 31 日期间的应税服务营业额。

二、对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查验工作,在确认和采集信息时一并办理。其它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75号)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一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下一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