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无偿捐赠增值税免税政策错误浓缩非固状乳结转年限全文废止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第二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第二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发文日期:2014-09-28 | 全文有效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

  为完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现将全省2014年度第二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扩大核定扣除试点的范围
  (一)自2014101日起,我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干制香菇、非软包水煮香菇罐头和浓缩苹果清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所有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等有关规定抵扣。
 
  (二)上述产品所属行业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选取部分内容执行,所属行业范围及耗用农产品名称如下:
  1.干制香菇,所属行业蔬菜加工(代码:C1371),耗用农产品为干香菇统货。
 
  2.非软包水煮香菇罐头,所属行业蔬菜、水果罐头制造(代码:C1453),耗用农产品为香菇。


 
  3.浓缩苹果清汁,所属行业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代码:C1523),耗用农产品为苹果。
 
  国家相关部门如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试点纳税人部分产品的全省统一扣除方法和扣除标准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产品名称       耗用农产品名称  扣除方法  农产品单耗数量(吨/吨)

 
  干制香菇      干香菇统货   投入产出法   1.25

 
  非软包水煮香菇罐头 干香菇统货   投入产出法   0.45

 
  非软包水煮香菇罐头 精选干香菇   投入产出法   0.30

 
  非软包水煮香菇罐头 鲜香菇统货   投入产出法   1.40

 
  非软包水煮香菇罐头 精选鲜香菇   投入产出法   1.10

 
  浓缩苹果清汁    苹果      投入产出法   6.54
 
  本公告自2014101日起施行

上一篇: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案件预先审核 ...下一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第二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