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抵免铁路建设竣工验收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政府基金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软件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汽车客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汽车客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发文日期:2014-07-24 | 全文有效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381日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协商确定汽车客票除套印国税部门发票监制章外,在使用管理上均保持不变。近期有乘客反映汽车客票因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而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对此,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拟后决定:鉴于营改增试点尚处于过渡期内,且汽车客票调整改革方案正在拟定之中,因此在汽车客票调整改革到位之前,暂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特此公告。

 

  

 

上一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文件目录的通知下一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系统规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