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以下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你怎么办?

2018-08-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2247 点击收藏
关键词:

财政部部长肖捷今年3月份记者会上就提到要实行对企业新购入的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器具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的减税降费政策,而今天《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终于出来了。

政策要点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和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2、单价超500万元的,按税法和加速折旧政策处理;

3、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以前企业花200万买台生产设备,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是10年,不考虑残值的情况下,买设备的支出每年折旧最多只能税前扣除20万,而如果享受了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政策,那购入当年可以直接扣除200万,前期少交税;如果扣完出现负数就留着亏损以后年度弥补。

政策亮点

要不要享受

听着是不错,可是如果因为买设备而一下子让公司产生大额亏损,5年内弥补不完这可咋整?优惠政策嘛,当然要综合考虑企业情况后再来选择是否享受、买哪台设备享受啦:

★★对于初创型企业:经营初期亏损在所难免,这时候享受政策要慎重;但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此前以明确这些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所以企业前景乐观的可以适当享受;

★★对于成熟型企业:预计赚钱能力能弥补完亏损的可尽量享受,当年少交所得税,相当于赚国家的利息呀。

如何享受

目前没有另外发布新的操作指引,理解上也会采用最新公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在预缴时即可享受。理道持续关注税局动态,有新政策公布会及时跟进。

会计处理

税怎么算怎么扣是清楚了,那会计上是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500万元的就不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直接入当期费用吗?

小编:并不是,并不是,并不是。

财税[2018]54号属于财政部税政司发布的税务文件,所规范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而企业会计核算还是得看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所以会计上仍然按会计政策核算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文章来源:理道财税        作者:张梓健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