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本国子目注释免税资格认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农产品初加工进出口税则强省建设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

发文日期:2018-11-22 | 全文有效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单项标准)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2日

上一篇: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下一篇: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