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眼观察室用户服务协议

一、总则

1.1 感谢您购买“税眼观察室”答疑服务。《税眼观察室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和“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之间的法律协议。只要您勾选“本人理解并同意《税眼观察室用户服务协议》”,即表明您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1.2 本协议由“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注意并遵守相关条款。

1.3“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本服务条款及相应的服务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而无需另行通知;若您在本服务条款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服务说明

2.1关于服务内容

2.1.1 “税眼观察室”在线答疑服务是“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推出的,面向企业财税工作者的一款在线税务风险诊断服务,主旨是通过信息技术和专家服务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服务内容包括:

1.报表查验:“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运用独有的智能预警分析技术,快速识别被诊断企业税务风险疑点,并以《风险报告》形式输出分析结果。

2.通话咨询:您发起通话咨询服务请求后,8小时内(工作时间9:00--17:00,1小时内)将接到指定税务专家的来电,获得最长通话时间不超过半小时(〈30Min)的通话咨询服务。

2.2关于服务限制

2.2.1 限时促销套餐的服务限制详见促销海报。

2.2.2 通话咨询服务对应的通话时间最长为半小时。若您未接听专家来电,则本次服务请求失效,您可重新发起通话咨询服务请求。

2.3关于信息的收集、使用与保护

2.3.1 您同意并授权”协同企业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在智能看账服务过程中,收集被诊断企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昵称、所属行业、所使用的财务软件、辅助诊断数据等。

2.3.2 为了更好的为被诊断企业提供智能看账服务,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您同意并授权”协同企业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用于辅助诊断的数据作如下用途:

2.3.2.1 创建数据分析模型

2.3.2.2 税务风险评估

2.3.2.3 为使您了解服务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站内消息、微信消息、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状态通知和其它资讯。

2.3.3 “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对用户提供的辅助诊断数据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杜绝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用户信息或辅助诊断数据。如因“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原因导致辅助诊断数据所涉企业泄密,“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将赔偿因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3.4用户授权给税务专家进行辅助诊断的数据,也将严格执行隐私脱敏机制(将往来单位名称、人名、商品名等能识别到属于特定公司的信息以英文首字母代替),并由“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承担保密义务。

三、用户义务

3.1在您发起专家诊断服务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您需要配合”协同企业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完成对税务专家的辅助诊断数据的授权与共享。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变更及免责条款

4.1”协同企业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税眼观察室”服务的价格、流程、限制保留随时变更的权利,而不需通知您。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税眼观察室”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4.2对于因服务器的死机、网络的故障、数据库故障、软件升级、服务器维修、调整、升级等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黑客攻击等造成的服务中断和对您个人数据及资料造成的损失,”协同企业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不承担由此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或退还任何已缴纳的收费服务费用。但“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五、中断及终止服务

5.1如您违反本服务条款中的内容,“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您已购买的所有服务,但不退还任何服务费用。

六、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6.1 因履行本服务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泰安市仲裁机构仲裁;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泰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6.2 与本服务协议有关的以及履行本服务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七、关于“协同税务师事务所”税云平台的说明

“本协议”的服务由“山东协同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