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服务业风险自查节能转让CDMA网营改增前收入税总办发〔2019〕76号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广州市发布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

广州市发布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

穗建房产〔2024〕753号

发文日期:2024-11-15 | 全文有效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商品房建设存量,满足商品房业主购买车位车库的需要,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商品房项目配建车位车库销售可以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实施。请各区及广州空港委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根据《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指引》(详见附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指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一篇: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一篇: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